两个并列的主语从句之间是否一定要用连词连接,可不可以省略?请帮忙分析问题补充里新概念里的句子成分.
It is said that the nerve poison is the more primitive of the two,that the blood poison is,so to speak,a newer product from an improved formula.
答:理论上是.就象两个作宾语的从句用and并列一样.实际上这个就是由People say that .and that...变成被动语态而来的句子.同一楼的朋友了。先谢谢,但问题就在这里阿,为什么两个that后面这两个主语从句之间没有连词连接?马有失蹄,人有失误。如果不会引起误会,人家这么说,这么写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误。再说在有的语法书中,好象是美-国-英-语中,逗号就=and,传-统-语-法可能认为这样不对,要么用and,要么用分号。如果这个逗号都没有,就一定是错误的,因为它会引起误会。请你再看一下标点符号。我再对了一遍,贴的句子包括标点是都没错。你说的不会引起误会这条打动我了,但作为新概念这样的经典教材来讲,应该不会象口语里一样随意吧?不好意思,因为要考试,所以得要深究这个问题。这是新概念第四册第20课的一句话。这确实是经典。其实我觉得,这里不用逗号,也不用that,直接用and也可以的。但是这样一来,句子太长,所以用了一个逗号,再加上一个that, 在读到of the two时,要停顿一下,这个and念不念出都可以,不念出来(省略了)更好。听者从这个停顿及that就知道,你这话还没有说完。从这个that就知道,这是is said的第二个内容(从句)。考试不会考这么细,这么深吧?考研我想也不会考这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