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任一定义在区间(-a,a)(a>0) 上的函数可表示成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人气:456 ℃ 时间:2019-10-10 00:36:40
解答
设为 f(x),
令,G(x) = [ f(x) + f(-x) ] /2
F(x) = [ f(x) - f(-x) ] /2
显然,G(x) 是偶函数 ,F(x) 是奇函数.
而,f(x) = G(x) + 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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