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第54课的一句话时态问题
在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第54课的一句话如下:
I picked up the receiver between two sticky fingers and was dismayed when I recognized the voice of Helen Bates.
在这句话中“when I recognized the voice of Helen Bates.”为什么不用过去完成时啊,不是过去的过去吗,请知道的高手告诉小弟一下,
人气:194 ℃ 时间:2020-03-27 18:13:11
解答
如你所说过去完成时表示动作发生在过去的过去,但是就此句来讲应该强调我辨认出和感到惊讶几乎是同时的,所以同用一般过去时,如果改用过完的话就表示我在分辨结束之后再感到惊诧与常里略为不符哦.说实话这个时态不太好掌握,不过可以试着像上面那样分析一下也许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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