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加强对地方管理的聚体措施有那些
人气:292 ℃ 时间:2020-10-01 10:33:33
解答
1、州的长官由中央派遣文官担任,又在各州设通判.通判的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各州的公文必须由各州知州个通判联合签署才有效.
2、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一小部分留作地方开支,剩下全部由转运使运送中央.消除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
3、规定地方司法官员由中央派文官直接担任,死刑必须报中央复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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