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时,甲车比乙车多行了15x2=30千米,乙车的速度是30÷6÷(10/7-1)=5÷3/7=35/3千米/小时,甲车的速度是35/3x10/7=50/3千米/小时.
所以AB两地的距离是(35/3+50/3)x6=85/3x6=170千米.我有些看不懂,能再讲一下吗,求您了!可以,相遇时,6小时甲车比乙车多行了30千米,即每小时甲车比乙车多行了5千米,把乙车的速度看做单位“1”,甲车的速度是10/7,甲车比乙车的速度多10/7-1=3/7是5千米,乙车的速度是5÷3/7=35/3千米/小时,甲的速度是35/3x10/7=50/3千米/小时。所以运用相遇问题的数量关系:速度和x相遇时间=路程,即(35/3+50/3)x6=17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