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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完成一件工作的3分之一要4天乙完成工作的5分之3要10天乙先做5天剩下的由甲.乙共同完成做完这项工作一共
人气:387 ℃ 时间:2019-08-19 14:00:42
解答
甲每天完成工作的
3分之1÷4=12分之1
乙每天完成工作的
5分之3÷10=50分之3
乙先做5天完成工作的
50分之3×5=10分之3
甲.乙共同完成做完这项工作一共需要
(1-10分之3)÷(12分之1+50分之3)=43分之2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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