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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中2个“之”和2个“以”的用法,以及“而”的用法.(孙子兵法)
人气:152 ℃ 时间:2020-05-24 19:10:41
解答
1、两个“之”是代词,代指“兵”2、两个“以”在句中有提宾作用,是“用……来”“从……来”的意思.“经之以五事”正常顺序是“以五事经之”,译为从五个方面来分析它(代指“兵”).3、“而”在句中是作连词,表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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