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把不同类型的数字相加了,所以得出荒谬的结论了.
应该这样加:借款:97000+1000=98000 所借款项的用途
49000+49000=98000 所借款项的来源
100000-2000=98000 所借款项和开始所借款项的关系
怎么算,都是正确的.
98000+留下的1000=99000 是把不同类型的数字相加了,当然得出错误的结论
98000是全部欠款,1000是欠款的一部分,两者相加是重复计算了,所以得出99000
正确的应该是98000+2000=100000
意思是:现在所借款项(98000)加上已还的2000,等于原来所借的款项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