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向低年龄延伸(含优生、胎教、婴幼儿教育).
在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中,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注重儿童年龄特点与个性特征,因人施教,引导儿童个性健康发展.
注重兴趣诱发、积极鼓励、启发引导;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发展,教育者与儿童保持互助关系;成人组织的活动与儿童自由活动、集体活动与个体活动灵活运用.
重视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利用,提倡儿童积极参与活动及表现、创造.
发展社区学前教育,正规化和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并举,是我国城乡学前教育迅速扩大发展的途径.
重视家庭教育,改善家庭的育儿观念,向家长传播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学前教育机构应与家庭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