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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 .请问为什么要用“或”
为什么要用“或”我理解得不是很清晰
我是这样理解的 假如集合A是(1,3)集合B是(1,2)那么两个集合的并集是(1,3) 如果说是属于集合B的所有元素的话那概念不是错了吗?
人气:188 ℃ 时间:2020-03-29 19:09:37
解答
你理解错了
你理解为:【所有属于集合A】或【(所有)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
应该这样理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组成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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