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社会意识的变化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并阻碍其发展.比如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封建迷信、贪污腐败等落后的社会意识就是这一种情况.它们是剥削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遗留,其根源并不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腐败现象同党的性质、宗旨是不相容的,它像一个毒瘤会葬送党和国家的前途,所以我党一直非常重视反封建迷信、反腐败斗争.另一种情况是社会意识可能先于社会存在而出现,这种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够预见社会存在的发展趋势,起着指导社会变革的作用.
第二,社会意识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并不一定在社会意识上也是先进的;经济上落后的国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也可能是先进的.我国能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很发达的情况下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就是这种情况,当然这也同精神文明内部结构的复杂性有关.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第四,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
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突出的表现.教材主要是讲了这一方面.
当然,社会意识的这种独立性始终是相对的,它的存在和发展以及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的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它所反映的内容和社会存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