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常识.
考试内容:合同的成立及要约.
法律规定:要约中,还有具体承诺期限时,视为不可撤销的要约.
合同的成立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即,要约一旦被有效承诺,那么合同成立.
above,A的辩称不成立.要约不能撤销.AB公司之间的合同因B公司的有效承诺而成立并生效.好。 首先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 所谓要约就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一经同意(即承诺)合同即成立的法律行为。 而承诺就是同意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同意根据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识表示。举个例子: 买者:这瓶水1元钱卖吗?(要约)卖者:好的(承诺)。 对于要约合承诺明白了吗? 说白了,要约和承诺就是一个问答的过程。明白了吗? 至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即要约中有明确的承诺期限的话,视为不可撤销的要约。这个你不必理解,记住就行。补充:一般要约中,撤销要约的通知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顾名思义不存在撤销的问题,只存在撤回的问题。所谓撤回,就是要约还未到达受要约人,或是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该要约同时到达,才可撤回。 理解了这个就好办了。答案: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因为A公司向B公司发出的要约中有明确的承诺期限,即12月30日,所以,此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A公司于12月30日之前的12月15日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并不成立。 A公司于B公司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因为,B公司在规定的承诺期限之前做出了有效的承诺过,所以他们之间的合同成立,因此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明了? 不明白,自己看看自己的课本。都有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