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两组问题我已经发表过看法了,复制一下:
1.宗教贵族导致社会多元化的问题可以从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两方面来看.首先是祭司们,也就是所谓的宗教贵族,发明了文字,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更实际的是提高了人们记录过去经验教训的能力和效率.其次,祭司管理大量经济活动,进而开展了很多修建水坝和沟渠的工作,这些工作不同于原始的采集食物和种植农作物.另外,手工技艺不断发展,寺院和宗教贵族出于祭祀和自身需要,让其他人制造总类越来越多的手工艺制品,这些工作都极大丰富了社会职业的种类,也就是促进了社会多元化.由于宗教贵族在一开始是社会的主要统治和管理者,他们的需求导致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导致了社会多元化.
2.宗教贵族是人类社会最传统的贵族,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与神灵打交道,而不是与世间其他种群打交道.最开始世俗世界的管理人员只是宗教贵族们派出去管理社会的,他们的地位远远低于祭司和僧侣,参与军事斗争的将领和军人的地位同样是很低的,他们只是祭司们的代理人和仆人.因此祭司和僧侣是不屑于去做世俗世界的工作的,他们只需要与神明沟通来维护整个族群的生存.这一问题上,斯塔夫里阿诺斯解释的不清楚,而且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这种宗教贵族式的社会发展模式离我们似乎很远,但在西方历史上确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你对这类问题有兴趣,我推荐你去读一下,法国历史学家古朗士的名著《古代城市 希腊罗马宗教、法律及制度研究》,这本书对于了解西方文明的发源和风格形成具有很大帮助.
接着我来继续和你探讨你提出的剩下几个问题:
3.对于世俗的国家和帝国的形成过程以及二者的区别,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我个人理解两者是先后的不同阶段和形式.先有世俗的国家但是规模较小,是从原始部落发展出来的,然后部落与部落,城邦与城邦之间不断兼并和联合,最终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国家形式.由于这些国家都是集权式统治,所以是帝国,不同于之后的共和国,比如大一统的秦帝国,罗马帝国,但是战国时期的秦国就只是一个诸侯国,是封建世俗国家,同样斯巴达和雅典也只是独立的城邦.
4.恩格斯对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是与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论述相结合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于野蛮时代的中后期,经过这三次大分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所以这种分法意味着不同文明的出现商品生产的时间是不同的,不能以历史学上的时间来衡量,而应该以人类学上的时间来看.
商品生产就是生产剩余产品,否则就不是商品了.
“当剩余产品全部上缴统治阶级时,还有什么可供交换的劳动产品?”这句话有问题,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上缴的话,那么这些产品本身就不是可以作为商品的剩余产品了,在性质上不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剩余产品,而只是剩下的产品而已.如果产品全部要上缴,那就意味着劳动者是统治者的奴隶,没有人身自由,起码没有经济上的自由,自然也就没有进行产品交换的权利,只有那些有一定人身自由的手工业劳动者才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换.这也回答了你的“为什么人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剩余产品上缴统治阶级”.至于你问“而不是平均分给每家每户”,冒昧说一句这个问题有些幼稚了,但是我理解你希望社会公平、人人过得更好的良好愿望,但是这个问题源自于人性的本质,甚至不是时代能够改变的,终将永久困扰整个人类.
5.中国始终是有祭司的,但是如果你说祭司阶级的话,我想应该在商周时代还是有的,但是到了汉唐儒术逐渐建立起统治地位之后就渐渐失去了它作为一个社会阶级的性质,但是进行祭司活动始终是有的.更重要的是,我国的祭祀活动和世俗统治是紧密结合的,往往世俗王权就代表着最高祭司,才能进行最高规格的祭祀活动,不像西方是将这两者分开的.最典型的就是皇帝们经常要祭天,祭地,甚至到泰山上封禅,这些都是国家最高级别的祭祀活动,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参与的.中国的统治者既是世俗活动的领导者又是上天神灵的代言者,这不同于西方的观念“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那种政教分离式的思想.而在我国民间,祭祀的任务往往是由一个家族的族长来主持的,他负责整个家族的所有事物,包括祭祀祖先和一切经济活动.但是这种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早已在民国和共和国的反复冲击下土崩瓦解了.
我不认为中华文明在这方面有什么独特性,我觉得只是社会结构和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人类内心敬畏天地和祖先神灵的思想是普遍存在的.
我感觉我不是在回答你的问题,而是与你谈论问题,可能有些是不同于主流意见的观点.而且你问的问题很好,很能引人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