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步行的人走完需要X分钟,骑摩托的人需要Y分钟,全程为S,
S÷X是步行人的速度,S÷Y是摩托的速度,则第一次相遇时分别走了60×S÷X,60×S÷Y,而60×S÷X+60×S÷Y=S,约分S后即60÷X+60÷Y=1
超过小王时,步行人走了70×S÷X,摩托走了70×S÷Y,而这时摩托走的路程减去步行人的路程等于B地到A地的距离,也就是全程,即70×S÷Y-70×S÷X=S约分S后即70÷Y-70÷X=1
算出X和Y得X=840 ;Y=840/13,约64.6,
那么840分钟后步行走完全程,这时摩托走了840×S÷840/13即13S,也就是说摩托走了13次全程,6个半来回,那么第一次相遇是迎面,第二次是追上,依次类推第13次是迎面相遇,则迎面遇上7次,追上步行人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