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马关条约》为清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1901年清同俄,英,美,日,德,法,意,奥,西,比,荷11个国家签定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签定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