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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窃符救赵译文
人气:335 ℃ 时间:2020-09-02 05:40:21
解答
侵犯的打算。教师用书:不敢兴兵谋取魏国。
笔者按:教材注沿用于隋树森先生主编的《古代散文选》,似以“用兵”释“加兵”;教师用书则用“兴兵”释之。《汉语大词典》 “加兵”条①:“谓发动战争,以武力进攻。”张永言先生主编的《简明古代汉语字典》释“加”为“施加,施以”。两部辞书在释义下采用的书证都是<<廉颇蔺象如列传》中的“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以上各家对“加兵”的理解,笔者从为皆失。按《说文》:“加,语相譄加也,从力口。”段玉裁注:“譄,各本作增,今正。增者,益也,义不与此同。譄下曰加也,诬下曰加也。此云语相譄加也,知譄、诬、加三者同义矣。诬人曰譄,亦曰加,故加从力,谓有力之口也。”段氏在“诬”字下注曰:“加与诬皆兼毁誉言之,毁誉不以实,皆曰诬也。”诬人曰加,这是“加”的本义。《汉书·王尊传》:“浸润加诬,以复私怨。”《辞源》释“加诬”为“虚构诬陷”,台湾《中文大辞典》释“加诬”为“加以诬毁也”。两辞书皆忽略了“加诬”乃同义连用,“加诬”者,诬陷也。“加”在这里用的是本义。
用不切实际的言辞诋毁别人,这种诬陷行为,本就是对人的欺凌、侵犯。故从“加”的本义出发,可引申为欺凌、侵犯。《左传·襄公十三年》:“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杜预注:“加,陵也。”《论语·公冶长》:“我不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集解》引马融语:“加,陵也。”杨伯峻《论语译注》注此“加”为“驾凌,欺辱”。古文中“陵”“凌”在“侵犯、欺辱”义上常通用。《四说新语·方正》:“伊讵可以形色加人不?”张永言主编的《世说新语辞典》释此“加”为“凌驾”。从先秦至魏晋时期,“加”都有“侵犯、欺凌”义,“加兵”之“加”便是此义。《左传·隐公元年》:“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小加大”杜预注为:“小国加兵于大国。”孔颖达疏:“加亦加陵也。”加陵亦即欺凌、侵犯也,故“加兵”即“以兵相犯也”。“加兵谋魏”就是“谋划用兵侵犯魏国”,“谋”不是“作侵犯的打算”,而是“谋划、图谋”之意。《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加兵于赵”就是“对赵国以兵相犯”,“加”仍是侵犯的意思,而不是什么“施加”、“施以”、“用”、“兴”等。
(2)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以观公子。
教材:摄,整理。教师用书把这几句译成:侯生撩起破旧的衣服,径直登上车,坐在左边的上位,并不谦让,想用这(一举动)表现来观察公子的(情态)。
笔者按:教材和教师用书对“摄”字的理解相去甚远,孰是孰非呢?古籍中“摄”既有“整理”义,又有“撩起、提起”义。但结合本文上下文的文意看,公子亲迎侯生,侯生欲考察公子是不是真的礼贤下士,于是公子亲至夷门接他时,车一到,他撩起破旧衣服,径直登车,坐在上座。一系列的动作,把侯生行动迅速、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的行为和神态刻画得淋漓尽致。撩起衣服,是为了登车快捷,盖古人长衣,如现今妇女之长裙,为快速行走或登台阶一类,自然向上提起也。从侯生之性格和所为的目的看,他断不会先把那身破旧的衣帽整理一番再登车。或许有人会问,那“衣冠”之“冠”如何能提起呢?此乃古人行文同类连属之习惯,以衣带出冠,此“冠”不过是凑足音节而以。故两相比较,教师用书之说比教材可取。《史记·高祖本纪》:“于是沛公起,摄衣谢之,延上坐。”《中华活页文选》(四)将此“摄衣”注释为“提起衣服”,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却将这一“摄”字释为“整理”。《中文大辞典》将“摄衣”作为一个词条,释为“提衣也”。孰是孰非,当就具体文意而论,不可盲目而从。
(3)①魏王畏秦,终不听公子。
②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
教师用书:①魏王害怕秦国,终于没有听公子(的劝告)。
②公子自己估计终于不能说服魏王。
笔者按:教师用书将二“终”字都对应为“终于”,大误。“终于”一般表示最后希望出现的结果,而这种希望在文中是作者或说话人的希望。很显然,在本文中,司马迁是站在魏公子的立场上说话的,“不能得之于王”“不听公子”不是司马迁所希望的,根据文意,第一个“终”最好解为“始终”,第二解为“最终”。
(4)今日嬴之为公子亦足矣。
教材:今天我侯嬴为公子尽力也够了。
教师用书:今天侯嬴为公子(打算)已经足够了。
笔者按:两种译文其意基本一致,但都曲解了原文。正确的理解应为:今天我侯嬴为难公子也够了。“为”是动词“为难”之意,而非介词“为”或“为了”。此“为”字,裴骃《集解》云:“徐广曰:为,一本作羞。”“羞”羞辱也。义近“为难”而程度较深,版本不同,用字有异,其意都是一致的。再说侯嬴没有必要在众宾客面前表白自己如何有功,说出“为公子尽力也够了”的话。联系后文,将“为”释为“为难”,文意自然贯通。侯嬴先言为难公子够了,次言怎样为难的,最后才说出自己这样做的原因:“市人皆以嬴为小人,而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侯嬴故意为难公子,旨在为公子求名,为此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若事情刚过,便表白自己如何有功,这不是“修身洁行数十年”的侯嬴,不是淡泊名利的侯嬴。
(5)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曰北乡自刭,以送公子。
教师用书:我应当跟随(公子前往),因为年老而不能(前去)。请(让我)计算公子的行期,在到达晋鄙军营的那一天,我将面朝北面自杀,以此给公子送行。
笔者按:从来朋友别离,送别之人都在离人出发之地送行,断无离人已至目的地,而送别之人还在其出发地为之送行的。荆轲刺秦,众人于易水送之,而非荆轲已至秦众人方于易水送之也。侯生所谓“以送公子”是在公子到达晋鄙军的日子,两人相隔百十千里,怎会给公子送行呢?《说文》:“送,遣也。”《增韵》:“遣,逐也。”《说文》:“逐,追也。”《玉篇》:“追,送也。”从这些训释可以看出,“送”有追、追随之义。侯嬴所谓“以送公子”其意就是“以此来追随公子”,侯嬴是智者,深知公子此行,必成大事,然却很难再回赵国,自己年老而不能同往,助公子成大事而政治使命已完成,唯余一死,以酬公子知遇之恩,所以才决定以死来追随公子,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也。
(6)赵王及平原君自迎公子于界
教师用书:赵王和平原君亲自到边境迎接公子。
笔者按:前文说(秦军)“进兵围邯郸”,又言(公子)“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如此,则魏公子不在赵魏边境,赵王和平原君怎么会到边境去迎接呢?界,《说》》作“畍”” ,释为“境也。从田,介声”。桂馥《说文议证》:“颜注《急就篇》:田边为之界。”田边称为界,因为它是田与田或田与非田的分界线,引申之,凡将事务分开之线均可称为界,国与国的分界线叫边境线,这个意思的“界”和“境”是同义词,或许正因如此,教师用书把“迎公子于界”之“界”对应为“边境”。《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古人又认为远郊百里,近郊五十里。《史记·平原虞卿列传》:“李同遂与三千人赴秦军,秦军却三千里,亦会楚魏救至,秦兵遂罢,邯郸复存。”魏公子击秦军,当在秦军却三十里后,秦魏之军并未开战,秦军便撤离了。魏军所处位置大约在远郊近郊之间,所以,“自迎公子于界”之“界”,应是远郊与近郊的分界线,翻译时可对应为“郊外”。台湾六十教授合译的《白话史记》把这句译成:“赵王及平原君亲自在邯郸城郊迎接魏公子无忌。”可谓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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