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到大队查一下,你家地的承包合同有没有,如果有就说明,地是你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经营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耕地或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
如果你家没有转为城镇户口,你有查过大队有你家的承包合同,大队是违法的.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按这条规定,大队是有权收回你家的承包地的,因为你家这些年一直都没种.
由此看来,是大队私自把你家的的包出去了,案情比较复杂,建议你找个律师,打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