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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人气:367 ℃ 时间:2020-06-20 22:59:23
解答
一.意识consciousness 意识是赋予现实的心理现象的总体,是作为直接经验的个人的主观现象.所以对自身以外者的意识,只能从主体所暴露的外在表现来推测判断.通过内省和外在表现,可以区别出意识的清晰性的程度.通常意识清晰度最高的状态称为注意,相当于意识的注视点或意识点.对此、清晰度低,但在某一时刻同时被意识到的领域,称为意识野.而意识障碍,可区别为意识野狭窄、意识混浊、朦胧状态.意识混浊又可根据清晰度障碍和轻度不同而区别为嗜眠(sopor)、昏睡(coma).所谓朦胧状态是意识内容的变化.关于与保持意识有很大关系的脑部位的学说中,有的着重于大脑皮质,有的认为与丘脑的弥散性投射系统关系密切(H.H. Jasper),有的认为在间脑、中脑的中央部有以丘脑为中心的中央脑系(R.Penfield),有的认为与网状结构上行性激活系统有关(H.W.Magoun),有的认为与丘脑下部的激活系统有关(E.Gellhorn)等.脑生理学家认为,睡眠是中枢有节律的活动结果,而意识丧失是觉醒机制出现障碍所致.从生物学角度看来,在机体生存的适应活动中,由发达的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主观性这一侧面,可称为意识.此主观性侧面在人类以外的动物是否存在还不清楚.人类可以从他们利用发达的语言和文字等交流手段,去了解其主观状态的相似性,但动物只能完全从其行为中去推测判断.可是行为不单纯是形态学上可见的反应形式(肌肉运动、腺体活动等),而是意味着伴有机能意义的反应形式.另外,现代心理学并不是把意识作为直接的研究对象.
意识的科学定义: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它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意识有很多别名:中国人称它道(天道)、意(天意)、理(天理)、命(天命);外国人称它逻格斯、必然性、绝对精神、意志;现在很多人称他规律、法则、意识.例如,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社会规律、社会法则、社会意识;思维规律、思维法则、辩证法则.
世界是我们认识的对象,是具有多样性规定的万千事物的统一体.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就可以发现意识,发现世界和万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和隐藏的部分.意识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统帅、指挥者.没有意识就没有存在、运动、变化、和行为.
意识普遍存于世界和万物之中,世界是包含意识的世界,万物是包含意识的万物.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世界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世界,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万物也不是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万物.有了意识的存在,世界和万物就有了生机和活力.
世界和万物是意识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生物.生物是有生命的物体.
生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生存意识.
生存意识就是生命,就是生物生来具有终生不离的内在规定,就是生物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就是生物的隐秘组成部分,就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就是具体形式的意识.
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现在经常说生物是生命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我们今后也可以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或者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非生物.非生物是有意识的物体.
意识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是非生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非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因此我们今后也可以经常说非生物是意识和“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意识是人认识的主要对象之一.
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和使用的每一个动词都是对意识的表述,是意识的表述和传播形式.一切现实的存在、运动、变化、行为都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发现意识、认识意识的桥梁.
意识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精神哲学、法哲学、伦理哲学、道德哲学、逻辑哲学、形而上哲学、辩证法哲学、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思维论哲学、实践论哲学、存在论哲学、灵哲学、意志论哲学都是把具体意识作为研究的直接对象.
尽管各种哲学都承认意识的存在,但对什莫是意识、对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世界和万物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的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严重分歧.
唯心主义哲学夸大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贬低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唯物主义哲学贬低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夸大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元论哲学虽然认为意识同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由于对意识和物质缺少正确和科学地认识,难以取得理论上的突破.
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什莫是意识、什莫是物质、对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问题争论不休.
新新哲学认为: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和规定.
物质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意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是除了意识之外世界和万物的其它组成部分,是“物”或物质的具体表现形式.
“物”或物质有别于物体和世界,是物体或世界的组成部分,是人的思维把世界或物体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后,从中抽取出来的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
意识同“物”或物质都是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意识作为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同“物”或物质是完全相同的,是“物”或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意识就是有自身特点的“物”或物质.
意识同“物”或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世界,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的世界;万物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万物,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运动的万物.不包含意识的世界和万物,同不包含“物”或物质的世界和万物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还具有相同点,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运动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共同本质;它们是统一世界大家庭中的平等家庭成员,不但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和条件,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关于意识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意识和物质关系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观点.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没有正确认识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长期争论不休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实现对意识、物质的正确科学的认识,它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概念是混乱的、模糊的、;他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观点是错误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的意识定义.
把意识同人脑的规定——能力、同人脑的行为——思维、同思维产生的结果———主体意识、同认知器官收集客体信息知识的行为——认识、同认识的结果——知识、同具体形式的意识——自然意识完全混淆在一起.
例如,现在教科书中关于意识的观点.
“意识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意识不是物质王国的成员”这完全违背了世界是统一的客观事实,违动物的显著的质的特征.
原意识基本可以归纳为四种:生存欲、繁殖欲、群体欲以及移植欲.生存欲是指食欲、安全、排泄等基本生理欲望;繁殖欲是指性欲以及与性欲相关的种种求偶意识特征总和;群体欲则是个体人为了强大自身的力量要求融入并支配群体的原动力(类似于尼采提出的“权力意志”);移植欲则是支配人意识感知审美、怜悯、悲伤、舒适、愉悦等情感的深层欲望,之所以称其为“移植欲”是因为这些感知结果是个体人出于自身意识替代(意识移植)的目的.
原意识是动物性生存进化意识的总和,正常的个体人均拥有原意识,它是人与动物意识的共性.
而思想(显层意识)则是人意识的个性.只有受过群体环境教育的个体人,才拥有思想.拥有思想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人.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社会人,因为没有人可以完全孤立于社会而存在.
只有思想才能主导人的行为,原意识必须要经过思想来影响人的行为.
思想通常分为经验、思想方法和行为意志.这三个内容构成了个体人的个性.
只有思想和原意识的协调与统一,才能产生完美而愉快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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