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义词:1.定义:凡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都叫做近义词.
2.种类:共两类.一类是意义完全相同的词,这类词并不多.
更常见的是词义有同有异,意义相近.前者如“星期天”和“
礼拜天”,“知道”和“晓得”,“妈妈”和“母亲”;后者如“
诚实”和“真诚”,“爱护”和“爱惜”,“阻止”和“制止”.
反义词1.定义:凡是意义相反或相对的词都叫反义词.
2.特点:(1)组成反义的一对词总是属于同一意义范畴的.如“南”、“
北”,指的都是方位;“长”、“短”,指的都是长度,“古”、“
今”,指的都是时间,“深”、“浅”指的都是深度.
(2)反义词是以意义对立为标准的,
而不是简单地加上否定副词所表示的一种对比.例如:“不积极”
就不是“积极”的反义词.因为“不积极”是短语,
它是比词大的语言单位.
(3)反义词的对应关系是很灵活的.有的词只有一个反义词,如“
善”的反义词只能是“恶”“主动”的反义词只能是“被动”.
有些词可以有几个反义词,如“新”的反义词有“老”、“旧”、“
好”的反义词有“坏”、“糟”.反过来看,
几个词也可以有一个共同的反义词,如“统一”、“团结”
的反义词是“分裂”,“国外”和“国际”的反义词是“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