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一般没有任何标点和空格,但是一般在读一本新书时,古人习惯在应该停顿的地方打上一个类似今天顿号“、”的符号,这个符号古人称为“注”.为人便于人们阅读,学者们在注解书籍时就加上一个大圈,实际上就起到了断句的作用.
约在宋代时出现用“.”,“,”来表示句读.明代才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1919年国语统一筹图备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规定了12种符号,由当时教育部颁布全国.建国后,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1990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符号及其用法又作了新的规定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