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小明带的钱为X,小丽带的钱是Y ,所以 X/Y=6/5,即Y=6/5X小明花去的钱为X-25,小丽花去的钱为,Y-25,即小丽花的钱是6/5X-25,所以 (X-25)/(6/5X-25)=7/5X=250/17话说我是不是算错了.为什么是这么奇葩的数.果然错了、、、...哈哈~这位亲好有爱啊~不过瓦们没学过二元一次方程哦~换一个肿么样~别忘写步骤哦~谢啦~那就第一步抵消掉就好啦~
设小明带的钱是X,因为小明比小丽是6比5所以小丽带的钱是5/6X
小明花去的钱为X-25,小丽花去的钱为5/6X-25,
所以(X-25)/(5/6X-25)=7/5
X=60
亲看这样可以不~关键是我不管怎么设最后都等于360啊!!抓狂中。。。能把步骤写下吗?我再追20财富!(X-25)/(5/6X-25)=7/5
X-25=7/5(5/6X-25)
X-25=7/6X-35
10=1/6X
X=60x-25=7/6x-35
如果移项的话不就应该是7/6x-x=25+35了吗???减号移到另一边不应该变成加号了吗?好吧麻烦了。。我再追20。。。X - 25=7/6X - 35
X - 7/6X= - 35+25
-1/6X= - 10
1/6X= 10
X=60
确实移项加号变减号减号变加号但是原来在一侧的是不要变的吖~
不要再加财富值了。。。乃是土豪咩。。。
额额。、、明白了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