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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村合修一条路,三个村所修路程比为8:7:5.现在要三个村按所修的路程派遣劳动力.丙村由于特殊原因,没有派出劳动力,但需要付给甲.乙两村劳动报酬1350元,这样甲村派出60人,乙村派出40人.问:甲.乙两村各应分得多少元?
人气:282 ℃ 时间:2019-10-18 08:03:17
解答
总人数是:60+40=100(人)100人按8:7:5比例分配为:40人、35人、25人所以甲村有60-40=20(人)在为丙村修路而乙村有40-35=5(人)在为丙村修路所以甲村为丙村修路的人应得工资:1350×20/25=1080(元)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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