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3
1-40%=60%
乙原有:14/((2/3+60%)*5/(4+5)-60%)=135(千克)
所以共有135*2=270(千克)
用完后甲剩下2/3,乙剩下60%,共剩下2/3+60%,再将甲桶内的油倒出14千克放入乙桶,这时甲乙两桶油的重量之比为4:5,所以此时乙有((2/3+60%)*5/(4+5),这14千克就占乙的((2/3+60%)*5/(4+5)-60%)第一个问题:((2/3+60%)*5/(4+5)这个嘛意思,为吗要乘5,除4+5呢?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14千克的对应分率是((2/3+60%)*5/(4+5)-60%)在用掉一些后,甲还剩2/3,乙还剩60%,如果你上面那个式子不明白,也可以这样想此时甲剩下的是原来总共的2/*3/2=1/3,乙剩下的是原来总共的60%/2=30%,因此两桶剩下的油是原来总共的(1/3+30%)再将甲桶内的油倒出14千克放入乙桶,这时甲乙两桶油的重量之比为4:5,这一过程中总量是不变的所以两桶油还是原来总共的(1/3+30%),其中甲占4份,乙占5份,也就是说总共有4+5=9份,所以此时乙的油占原来总共的(1/3+30%)*5/9从占30%到占(1/3+30%)*5/9,乙中增加了14千克油,因此这4千克油占原来两桶总共油的((1/3+30%)*5/9-30%)所以列式14/((1/3+30%)*5/9-30%)=14/(12/270)=27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