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学 >
甲乙二人分别从ab两地出发相向而行,五小时后相遇在c点.路过甲速度不变,乙每时多行4千米,且甲乙还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则相遇点D距C点10千米;若甲乙原来的速度比是11比7,问:即原来的数独是每小时多少千米?
人气:302 ℃ 时间:2020-04-04 14:27:02
解答
设甲原来的速度是11Xkm/h,则乙原来的速度是7Xkm/h
得:AB两地相距:(11X+7X)*5=90Xkm
得方程:(5*11X-10)/(11X)=(5*7X+10)/(7X+4)
解得:X=1
甲原来的速度是11km/h,则乙原来的速度是7km/h它们的等量关系是?5*11X是甲原来行驶的路程,(5*11X-10)则是甲第二次行驶的路程,(5*11X-10)/(11X)就是甲第二次行驶的时间。同理,(5*7X+10)/(7X+4)就是乙第二次行驶的时间。甲乙两人行驶的时间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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