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定义在【-a,+a】上的任一函数F(X)都可以表示为: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人气:273 ℃ 时间:2019-08-20 22:28:07
解答
函数为:
(1/2)[F(x)+F(-x)]为偶函数
(1/2)[F(x)-F(-x)]为奇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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