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相遇,两车合走了三个全程,其中:汽车走了 3 × 3/(3+2)= 9/5(个全程)
实际应该是走到B地(一个全程)又回头走了:9/5 - 1= 4/5
距离A地 :1-4/5 =1/5
全程为:130 ÷ 1/5= 650(千米)详细一点已经够详细了。哪一步不明白?3 × 3/(3+2)= 9/5。。。前面两个3不明白第一个3,是三个全程第二个3,是汽车和摩托车的速度比为3:2。那么这3个全程里,汽车占: 3/(3+2)=3/5 所以 汽车走了 3 × 3/(3+2)= 9/5(个全程)第一次相遇。两车合走了一个全程。汽车占:1 × 3/(3+2)=3/5(个全程)这是一个重要的算术方法,一定要理解,会运用。